關于開展2017-2018學年
珠寶學院“國家獎助學金”評選工作的通知
珠寶學院各班級:
2018年度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啟動。根據2018年版《學生手冊》中“中國地質大學(武漢)國家獎學金的評選辦法”、“中國地質大學(武漢)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辦法”和“中國地質大學(武漢)國家助學金的評選辦法”相關要求,學院成立國家獎學金評審小組,對學校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負責,本著公開、公正、公平原則,認真組織評選工作。
一、評選范圍與名額
1、國家助學金、勵志獎學金的申請學生必須為學院認定的貧困生,以全校貧困生數據庫內信息為準。
2、國家獎學金金額為8000元/人;勵志獎學金金額為5000元/人;國家助學金可分為三個基本等級,其中一等3000元/人,二等2000元/人,三等1000元/人,特殊情況(孤兒、嚴重受災、無經濟來源等)學生受助金額可適當提高。
3、評選標準請參照《學生手冊》中具體要求。
4、轉專業學生,在新學院參評獎學金。
5、學院具體名額表
學院 |
國家獎學金名額 |
勵志獎學金名額 |
國家助學金基準名額 |
備注 |
|
1 |
珠寶學院 |
5 |
16 |
8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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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珠寶學院藝術類專業 |
43 |
二、評審程序
1、根據自愿原則,學生主動申請,班級民主評議,學院審核,填寫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 一份,交學院;國家勵志獎要求同上。國家助學金申請者無須打印審批表上交,由班級評議小組評定后提交電子檔匯總表。
2、學院評選出獎學金助學金推薦名單,公示3天,無異議后上報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。
3、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推薦人,并在全校公示名單5個工作日,無異議后報上級主管部門。
4、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后,學工處發放獎、助學金及獎學金證書。
三、評審要求:
1.獲得學院推薦的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,同時附個人先進事跡材料的電子文檔(不需上交紙質材料)。材料含簡介、事跡、師長點評三部分。學校會從中選取典型材料結集成冊宣傳。
個人簡介:150字以內,包括姓名、學院、專業等個人基本信息,及所獲獎項或重要榮譽等。
學生事跡:有題目:要求言簡意賅、有吸引力。應真實、詳細地反映本人的優異表現,格調積極向上、語言質樸流暢,給同學們在學習方法、學習精神等方面以啟發、幫助,2000字左右。
師長點評:100字以內,由學生所在學院老師對獲獎學生先進事跡進行精辟評述并簽名。
2.請獲助學金同學提交感言、心得體會等內容的感謝信,以便了解學生成長情況。
3.學院將推薦當年度獲國家獎學金同學1名,做為我校上報教育部的典型同學代表備選人選。
4.學院將從歷年受國家資助同學中選報1名同學,做為我校國家資助,助我飛翔全國勵志成長成才優秀典型同學代表上報人選,附上簡單的事跡介紹。
5.獲得國家獎學金、勵志獎學金的同學自動獲得本年度的校級優秀學生標兵榮譽稱號。
四、填表說明:
1. 表格為一頁,正反兩面,不得隨意增加頁數。信息完整,不得涂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。表格一律打印,手寫簽名,包括推薦意見及學院意見欄。
2. 表格中學習成績排名請填寫2017-2018學年平均學分績點的同年級同專業排名、綜合考評的排名為班級排名。排名必須按一學年填寫,不可以分兩個學期填寫。
3. 表格中“申請理由”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,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、社會實踐、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。字數控制在200字左右。
4. 表格中“推薦意見”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,字數控制在100字左右。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,其他人無權推薦。
5. 表格上報須有一份原件。學生成績單、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只需經過學院審查,不需隨表報送。
五、提交材料:
1.截止時間9月21日中午12:00,請學院提交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原件1份,復印件2份);《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原件1份,復印件1份)至珠寶學院305辦公室,個人事跡電子檔發送至372412806@qq.com,文件以班號、姓名、申請獎學金名稱命名。各班級提交國家助學金匯總表,以班號+國家助學金命名,發送至372412806@qq.com。
珠寶學院學生獎勵資助工作領導小組
2018年9月7日